前言
(郑永华)就人类“文化”而言,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生存文化”,诸如:文学、艺术、教育、饮食、服饰、民俗等等,浩如烟海;第二类也就是“殡葬文化”,是与死亡相关的人类创造的社群活动中多种特质文化的复合体,其涵盖内容涉及实物、信仰、心理、伦理、道德、艺术,由此而延伸展开形成了诸如临终关怀、遗嘱文化、死亡教育、死亡观念、殡仪习俗、丧仪文化、葬文化、祭祀文化、葬仪经济、殡葬科技以及其它有关活动等等。“生存文化”与“殡葬文化”之间互为渗透,互为折射。我国的古代经典和四大名著中都有殡葬文化的内容,而殡葬文化也在内容和形式上反映了同时代的生存文化。殡葬文化是围绕死亡事件和死亡活动而形成的思想文化体系,殡葬文化受社会经济、政治、意识形态、民风民俗、人情世故的影响和制约,殡葬文化历来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一面镜子,通过这个窗口可以鲜明地感受到时代的风貌,民族的文明和国家的兴衰荣辱,它与时代的生存文化血肉相联。
但由于人类普遍存在着乐生恶死的心理,有解不开的“恋世”情结,所以人们对生存文化津津乐道,深入研究,孜孜追求;而对殡葬文化却十分忌讳,不愿涉足,甚至某些地方连去殡仪馆的车也打不到,电视、广播、报刊也鲜见殡葬文化有关报道,殡葬文化方面的讨论也就局限于在与民政、殡葬有关的范围内。然而乐生者总不能永生,恶死者却必然死亡,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尽管人们对死亡现象和殡葬文化普遍怀着忌讳和反感,但死亡现象会发生在每个家庭,关系到每一个人,当一个婴儿呱呱落地之时,就注定了其必然会死亡,死亡是自有人类就存在的客观事实。因此可以说,只要有人类存在或活动的地方,就存在殡葬文化。殡葬文化历来是作为国家对社会进行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殡葬文化既是文化,也是指导殡葬管理的一门科学。作者试笔漫谈殡葬文化,是期引起共同关注,细数“殡”与“葬”活动的同时把真正蕴藏其间的“文化”内涵彰显开来,为有识之士研究殡葬文化发展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殡葬之发展原因
一、满足社会心理的需求。
殡葬是人类自我意识达到高度清晰的产物,因而也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标志之一。原始人对"弃尸"已经"看不下去",心中不忍。于是产生了殡葬。到文明社会,丧礼发展起来,乃至变得越来越繁琐。比如,一位老人忙了一辈子,死后若不给一个“象样的”丧礼,不受到“郑重的”对待,人们总会觉得"对不起死者",会认为后人"不孝"、死者一辈子"不值"等。即使是现代,如果丧事太草率,人们仍会觉得人生"不完整"、"不值"。同时,重要人物的丧礼要格外的隆重,如为帝王筑陵墓。如果将大人物的丧事办得和小人物无差别,人们也会觉得"太不应该"。社会心理需求当然是对生者而言的。因为死者已无知觉了,殡葬活动是生者筹办的、办给生者看的,这无异于给生者开了一张"预期支票",告诉他们人生都会有一个如此"完整的"结局,不会"有始无终"。
我们应当认识到,心理需求也是一类"社会需求",它就像吃饭、睡觉一类物质性需求一样的真实。只要它们不妨碍社会,就应当予以满足,所谓"人情所好,圣人不禁"。这里说的"人情"即是人们的心理需求,也是"人性"的需求。
二、保护自然环境的需要。
弃尸于自然,任其腐烂,还会破坏自然环境,极易引发疾疫流行。所以殡葬从一开始就同时具有"保护自然环境以利于生者的生存"的社会目的。统一安排公共墓地,一直是中国殡葬的一个好传统。早在原始时代仰韶文化时期(距今5000-7000年)的墓葬就留下了这样的证据,如西安半坡的氏族公共墓地就统一安置在居住区的北面。我们地处北半球,一年中多刮温暖的南风,墓区置于北边,显然有利于居住区的卫生。《礼记·檀弓下》:"葬于北方,北首(头朝北方),三代之达礼也。"三代,指夏、商、周;达礼,通行之礼制。孙星衍注释为"古者葬于国北"。中国历代有"义冢",为官府出资购地或择无主荒地埋葬无名尸体的墓地。义冢意在保护自然环境,防止瘟疫流行。历代对水葬都予以禁止,明、清还将禁水葬列入法律之中,以保护水源。历代墓地均用贫瘠之地或山地,不得占用良田沃土。古今中外各民族对殡葬用地大都有类似的规定,耕地、水源等都是生者不可缺少的生存资源,人们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用现代人的说法就是"只有一个地球"。
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改革土葬的内容如倡导公墓、深埋、不留坟堆等),其根本原因仍在于保护自然环境,诸如耕地、森林、水源等。清末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由于战乱频仍,到1959年统计人口时为6亿5千万;1996年已突破12亿大关,并且以每年净增1600万的速度增长。密集的人口,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对保护自然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情形导致了中国的殡葬改革。
三、社会联系的需要。
殡葬及祭祖活动中深深地包含着一种社会联系,既有横向的(同代人之间非良性心理因素,重建对于生活的信心。否则丧家会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对生活失去信心。通过清明、七月十五、冬至等节日的祭祖,同血缘者在对先祖追念的认同下聚集起来,亲情得以强化。这些横向的人际联系和纵向的人际联系都是社会内聚力的重要纽带。)、也有纵向的(上下代之间)。如人们在殡葬活动中的互相帮助。一家有丧,亲朋戚友前来襄帮丧事,劝慰生者,这有助于帮助丧家克服因死亡事件而造成的恐惧、失望、孤独、软弱性等。
四、社会教化的需要。
殡葬活动中包含着对人的教化。例如,中国人将治丧提高到"孝道"的高度,"孝道盈天",形成了"孝道"的殡葬文化。基督教通过治丧提升对上帝的感情,将死亡理解为"回到主的怀抱"、"与主同在"等,由此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对死亡的恐惧。当然,必须是善人才能享受到"回到主的怀抱"的待遇,若恶人死后可能还要受到"天国的惩罚"。佛教则有"十八层地狱"的惩罚对付那些生前作恶多端者。这些都是古代殡葬文化对人的教化方式。历代国家都有意识地鼓吹对本社会有利的殡葬文化,以此将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引向国家希望的方向,助进社会的一致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殡葬同时又具有道德教化之意义。
现代,欧美一些国家还将殡仪馆(以及产房)作为对青少年进行"人生教育"的场所,带学生到殡仪馆去参观,并鼓励学生亲手接触尸休,说是以此教导人们更加爱惜、善待生命。
历史上存在的两种殡葬文化观点
从历史上看,在一些落后的殡葬习俗方面就存在着斗争,一些具有朴素唯物主义观点的思想家、政治家就提出了殡葬节丧、丧事从简的主张,象先秦的思想家墨子就严厉抨击厚葬久丧是“綴民之事,庸民之则”,提出“薄葬节财”。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就是提倡死者“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执丧二日”,东汉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批评厚葬,“重死不顾生,竭财以事神,空家以送络”,认为“薄葬省用”,提出“可一薄葬矣”。曹操担任济南相时明令“不准厚葬”。明朝李贽一向主张“俭葬”。洪秀全主张“删鬼神祭礼之类”,提倡“婚丧事,总要用只有节,一切旧式歪理尽除”。
由此可见,尽管在长期的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中,土葬厚葬占据统治地位,然而薄葬和厚葬的两种思想斗争却没有停止过。在葬法上,火葬在古代就有,从1954年发掘的甘肃省临挑市洼由史前遗址中,发现盛有人类火化后骨灰的大陶罐。说明在史前就有了火葬,具有文字可靠证,在先秦就有火葬,后又盛行于唐宋,哀征于明清。《墨子·节葬》记载“秦之西有议渠之国其亲戚死,聚柴薪而走之”《列子·杨朱篇》有晏平仲关于尸体处置的记载,“祭死,其在我栽费焚亦可”。初汉冬年,佛教传入我国,对火葬在民间流行有密切关系,到唐宋火葬有进一步发展。
但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仍反对火葬。宋朝官吏不断向皇帝上奏:“放今火葬之惨,日益炙甚,事关风化,理应禁止”因为火葬合乎广大人民的利益,禁令效果不大。根据十三世纪意大利马克。波罗的《马克·波罗游记》的记载“人死焚其尸”的风俗仍然存在,然而到了明清两代,统治者严厉禁止火葬,并把禁止火葬列入《大明律》,《大清律》的法律中,采取高压禁止政策,是火葬的藏法逐步衰落,没能推行。在葬法上一直到解放后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社会主义革命之后,才逐步由土葬转向火葬。
福建省各地殡葬礼俗文化特点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殡葬礼俗见之于各民族,构成民俗的一部分。因而,殡葬礼俗在各地无一例外受到极端重视。由于各地区的社会生活条件、文化、背景各异,因而形成不同文化特征的殡葬礼俗,它们以“民俗”现象表现出来。
福建省一般民间认为,死对活的人而言是悲痛的,但对死者却意味着与尘世的解脱。因此将婚礼和丧礼并称为“红白喜事”,把丧事办得和喜事一样热闹。作为一种文化传承,殡葬习俗实际上是一种精神创造,在长期延续过程中各地都形成了自己独特地程序。
福州的丧葬习俗十分繁琐。当逝者弥留之际,亲人必须将其订上蚊帐拆卸掉,据说是为了让死者灵魂好出窍,逝者断气后,必须雇“张穿”杂工为死者更衣(也有亲人为其淋浴更衣),并在大门口“贴白”、放炮,告诉人们这个住宅某府某人丧事(字数须为奇数)。然后派人四出报丧,再备好装满土沙的大脚桶,将素烛点燃后插在桶内(或置灯十余盏分数层于架上轮转),将其放置于逝者床前地上,仿佛为死者奔赴黄泉路上照明。逝者脸上需盖上白纸,以示阴阳有别。请僧或道在厅堂上诵经念咒,孝男孝孙围着七层环形灯架打圈,环绕号哭,此谓“跋禳抬”,也称“搬药梯”。
“做七”在福州丧俗中最为重要。福州话“七”与“漆”同音,所以福州富人棺材要上七道漆。人死后每七天就要“祭”,称“做过七”。至四十九天止,一共要做七次,死亡第七天,称“过头七”,也称“孝男七”,由孝男出资主持,请道搭坛诵经,播锣鼓和钟謦,向城隍爷报亡。“二七”是“内亲七”,由族内六亲七眷出资延道诵经。“三七”又是“孝男七”。“四七”是“亲友七”,由朋友出资延道诵经。“六七”是“孝女七”,由出嫁女出资延请尼姑诵经。“五七”或“七七”是规模最大的活动,届时发讣告遍告亲友,请其参加吊唁。吊唁者向亡灵叩拜,孝男孝女在旁陪祭。酒席后开始出殡,棺柩后紧跟一队手持“哭丧棒”的孝男孝孙,尾随女眷和其他人,一路啼哭,安葬完毕,“哭丧棒”插在坟头。送葬回来的队伍叫“回舆”,灵堂供上逝者遗像后,所有送葬者都必须逐个向亡灵拜别后,孝男孝女一旁伴灵志哀。结束后,逝者家属须向亡灵早晚供奉食物,到百日前停止。
闽南的殡葬习俗也很繁琐。主要有:
“搬铺”,死者弥留之际,置床于厅左;
“诵经”,人死后,子女延道在死者铺前念“往生经”;
“路哭”,出嫁女闻丧即返,至闾巷破声而哭;
“接祖”,如死者为已婚女人,其娘家兄弟被称为“祖”,死者家人必须接“祖”来验明是否被害;
“套殓衣”,孝男孝妇所穿孝衣下裾不缝,孝巾用手撕而不用剪,孝男给死者殓衣之前,要头戴斗笠,脚蹬竹凳;
“清水”,孝男手捧“清水钵”至溪边或井边,钵中放一块白布和十二枚钢钱,投钱于水中并跪舀一点水回家,替死者洗身;
“大殓”,入殓前办十二碗菜由道士献给死者“辞生”,一般三日后入土或火化;
“敲棺材头”,如死者父母尚健在,入殓时父母将手持木棒敲击棺材头,表示对其未尽养老送终孝道的谴责;
“启灵”,出殓时用纸糊的高丈二、面目威武狰狞的“开路神”先导,以稻草束“草龙”殿后;
“跳过棺”,夫妇二人,如死者为女方,男方拟再娶,则背上包袱,手持雨伞,以棺上跳过。
闽南有的地方丧葬习俗中还有一种与死者断绝关系的仪式称“割阄”,即在入殓前,将长麻丝一端系于死者身上,另一端则由直系亲属各执一段,由道士念吉语,并将丝一一斩断,然后各人将手中麻丝包在银纸中烧掉,以表示与死者断绝来往而不被缠扰。
我省其他地方还有许多沿传已久的葬俗。闽东畲族丧葬习俗有很多特别之外,如“捡遗骸”:每至冬至,家中若有亲人去世后土葬已满三年以上者,须在此日到葬地开棺捡骨,然后置于瓮中,移放在遮风之外,以后再选吉日埋葬。闽东寿宁有称为“金瓶位”的葬俗:在死者的棺木烧后拾取骨灰置瓶以厝,这些置放骨灰瓶的处所其地点通常在居所后,主要用以安置亲族骨灰瓶,如有余痊,可卖予他人。我省客家人的丧葬习俗也很特别,如“倒寿”:一般以六十岁为寿,老人年逾六十而去世,称为“倒寿”。因客家方言“寿”与“树”谐音,故在其祖宅屋后或山林,选砍一大树,作为治丧燃料之用。
殡葬文化的本质及特征
就其本质而言,殡葬文化就是人们在观念形态、操作形态和实物形态中所表现的一整套价值认知系统。
其一、观念形态。即人们知识、规范、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等。它作为所谓“传统”储存在人们的头脑里,沉积在人们的下意识,成为人们日常行为的标准。在殡葬观念方面,人们受儒、道、佛三家的影响极深,其中又以儒家尤甚。儒家殡葬文化的宗旨是“慎终追远,民德归厚”,并将治丧视为孝子履行“孝道”的一个环节。人们极少直言死,多称“仙去”、“归去”、“作古”、“功德圆满”之类,这些词在挽联中使用频率极高。他们留下了道教和佛家的痕迹,反映了人们对死亡的看法。
其二、操作形态(或活动形态)。即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庆典、工作学习、日常交往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态度、程序等。它们是“观念”在行为中的定型,是文化的外在表现。殡葬文化就其操作形态而言,形式多样。祭奠用白色(如祭幛、丧服);民间对先人灵柩、牌位或遗像瞌头,或亲月街坊绕灵三周以示告别;追悼会(旧称辞灵仪式),类似于在给死者“出远门”送行,办一个“欢送会”;治丧期间大放鞭炮,意在热闹,并冲淡压抑和恐怖气氛;出殡时摔碗,是示意“打发”逝者出门,以免其再来纠缠死者,或说是送一个碗给死者到阴间去吃饭等。在古代,孝子居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期间不得“从吉”,即不得过正常人的生活,如婚嫁,出外做官、经商、娱乐活动等,意在推行“孝道”,强化两代人之间的联系。
其三、实物形态。即人们根据一定的观念和一定的操作而创造出来的实物。透过这些实物,我们可以看到其文化特征。殡葬文化就其实物形态而言,具有明显特征。在传统的土葬中所用的棺材,民间称之为“寿器”。寿者,长久也。民间多将棺材的内部和外部的两头漆成大红色,以示吉利。与此同进,还有寿衣、寿裤、寿鞋、覆面巾、红钱、龙头杠、孝服、白纸花、黑臂纱等。墓地称“阴宅”,墓穴则称“千年屋”。古代人要求死后有一块墓地,否则被认为是“死无葬身之地”,并认为这将影响到来世轮轮回,因而此话也经常用作了人们之间的诅咒。现代殡葬服务则有殡车、冷藏棺(柜)、火化炉、电脑、鲜花等殡葬用物。
以上三种价值形态构成了人们对殡葬活动的价值认知系统,也反映了殡葬作为一种民俗活动在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在四大民俗活动(婚、丧、节、寿)中,殡葬所包藏的文化内涵最深厚,对人的心灵震撼最深刻,因而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也最为深远。殡葬是生者按照自己对生命、人生的理解所设计的,也是办给生者看的,一场殡葬是否合格也是由生者来评判的,它是最终目的仍是生者。因而,殡葬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生存文化,其中隐藏或寄托了对人生的归宿,生命的价值的理解,对永生的追求,对现存社会的反映等。
社会殡葬心理与殡葬经济
关于殡葬消费观点,目前还不为大多数的人们所认识、所接受,实际上殡葬消费在现实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狭义的殡葬消费只是指办理丧事、处理遗体花销的钱财;而广义的殡葬消费不仅是处理丧事、遗体,还包括悼念、祭祀、追思等围绕逝者所进行的其他活动的消费行为。
殡葬消费之所以需要得到应有的重视,是由殡葬消费归于文化消费的属性所决定的。
首先,殡葬消费具有一般性文化特征。人类自从有意识的产生一种行为,进行某种行为活动以来,其行为和活动都被视为一种文化现象,它的延续和变化,被认为是这种文化的发展。正是因为有了人类在殡葬方面的行为和活动及其发展,才有了今天人们所称的殡葬文化。进入商品经济后,特别是处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殡葬活动伴随着经济活动的万分,即因殡葬活动而产生的殡葬物品或服务的消费,由于殡葬活动属于一种文化性的活动,其消费也就被赋予了文化消费的属性。
其二,殡葬消费给人较多的是文化体验。殡葬消费的直接效用可以分为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物质效用是对逝者遗体的物理处理,而精神效用则是对生者心理的平衡、安慰和精神满足。观察众多殡葬活动者,他们在殡葬活动中对遗体的处置都比较模式化,虽然这与法律规定有关,但人们的认同程度很一致。而在处置遗体以外的殡葬活动方面,无论是内容或形式就十分多样化了。人们希冀通过这些活动来表达心境,表现意愿,实现心理的平衡和满足,有的还通过一些形式化手段,如遗物展示、艺术墓、墓志铭等,使之成为自己的或社会的某种精神财富。这实际上既是一种文化的体验,又是一种文化的表现,有如参加文化活动、制作或观看文艺作品的同样感受。
其三,殡葬消费对社会的影响和价值在于它的文化效应。殡葬消费以殡葬(活动)文化为前提,同时殡葬消费又促进殡葬(活动)文化的发展。从社会层面上讲,殡葬消费是大众文化的消费,殡葬文化是大众文化,由于二者间的辨证关系,殡葬消费所带来的社会文化效应是极其明显的。如一个地区的民风民俗,一段时期的社会风气,甚至众多的人文名胜,都或多或少受到殡葬方面的影响,蕴含有殡葬文化的元素,反映出殡葬消费的作用。
正确认识和理解殡葬消费的文化属性,对于我们现实工作的必要意义在于,它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的殡葬改革和宣传中,更加明确地倡导人们采取具有社会文化体验的殡葬活动,并循此不断有所创新;可以指导我们在殡葬设施、物品(场所、环境、用品等)的设计、建造、生产时,更加注重其中的文化含量,增加文化积淀。这有利于丰富和发展现代殡葬文化,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殡葬消费能够理性的起着有利于经济和有益于社会性的积极作用。
不同的人文背景及社会经历,造成社会个体的内在文化的不同区别。人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其殡葬活动自然也会因为社会背景、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不同而各有特色,体现出其殡葬活动的特点和水平。如有的人认为应该给逝者购买一个相当高档的骨灰盒,即使是下土安葬,也是必要的,而有的人则认为这是一种无意义的消费,这便是两种殡葬心理的对照。有些人在家庭突遭重要亲人逝世,引起各种关系的重大变故,心理变化非常微妙,不能正确处理和把握,在殡葬活动中大搞铺张浪费。因此可以观察,在殡葬行为中,作为主体的丧属心理是复杂的,对殡葬经济的影响的重大的,研究其心理很具现实意义。
慰藉。通过举行一些活动(如丧宴,追思会),聚集亲朋,共同举哀悼念逝者的恩德与关怀,缅怀逝者的高尚品格风范,以此慰藉心理,渲泄其悲痛心情。
归宿。死亡是人的必然归宿,但有许多人认为死亡是人到另一个冥冥世界中去了,他在那儿同生时一样需要各种精神和物质的消费品。于是,有人重礼隆葬,使用大量消费品,也有人大量使用封建迷信用品,都是为了让逝者有一个安稳的归宿。
报恩。为了报答逝者生前对自己的恩德,如下级报答上级的关怀,晚辈报答长辈养育之恩,学生报答师长生前的教诲,他们往往把殡葬行为中的隆重与否看成是报恩诚意的标志,促使他们提高殡葬活动中的消费数量和档次,以满足心理需要。
炫耀。殡葬活动常是某些人借以炫耀自己财力、权力、地位的机会,不仅过去如此,时至今日仍被一些人认为是对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家族的财富、社会地位、家族势力等的综合检验,于是家境富有者大搞丧事,家境贫寒者也不甘落后,耗用大量物品,竭尽厚葬隆礼之所能,有的因此而背上重债。2002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就曾报道过浙江某地盛行厚葬以致许多人债台高筑的真事。为逝者建造的坟墓极尽奢华,附葬品一应俱有,有的甚至连电器全部都用上了,而且全部都可以使用。与此相比,这些孝子的家却是非常简单的。为了图其“孝”名声,互相攀比,这些孝子的做法真是危害不浅。
追求永恒。希望死于归于永恒,是丧属存在的一种普通的企望强烈的心理。如同全国人民希望保留毛主席遗体的心理一样,广大丧属也追求尸体不朽,进行防腐处理并重殓,于是要求高级尸体防腐液,丧属希望骨灰常年不坏,因此有企业推出了骨灰防腐剂,采用了钢筋水泥为造墓的材料,力图保持墓内干燥,墓体坚固永存等等。
在以上诸心理的驱使下,殡葬活动日异丰富,呈多样高档化发展。其内容大体有如下
1、礼仪消费:中国古代即把葬礼看成是五大礼仪之一(五大礼仪为吉、军、宾、嘉、凶),所以礼仪消费是很受重视的。殡葬礼仪消费又可以细分为,参加丧礼者对逝者的礼仪消费,如购买花圈、花篮等;参加治丧者对丧属的礼仪消费,如赠送丧礼礼金、物品;丧属对参与治丧者的礼仪消费,如赠送毛巾等祭奠酬物。
2、丧仪料理消费:属殡仪馆各项服务的开支,如租用灵车、冷藏棺、整容化妆、租用悼念厅、鲜花、火化、墓葬等。
3、情感消费:有的为增加哀伤气氛,使用哀乐、乐队、礼仪出殡等。
4、饮食消费:治丧期间,人员聚集,工作劳累,饮食增加,又因特定要求需要购置果品、糕点、宴请亲戚等。
5、信息消费:向远方发送唁电、唁函、互通信息;信息咨询与信息发布。
6、交通消费:灵车接运遗体、丧属护送,人员聚集、出行,去殡仪馆的车辆接送。
7、文化消费:艺术墓、雕塑、摄像、哀乐、挽联、悼辞、追思会等文化性活动以及为逝者撰写、印刷、出版的字画、文稿、书籍等文化资料的消费。
8、劳务消费:上门一条龙服务、殡仪馆、公墓提供的各类服务。
9、服饰消费:逝者、治丧者都有其特殊服饰,如麻衣、黑纱、小白花等丧仪物品。
10、其他应急消费:为防丧属因过度悲痛而身体不支的医药消费,年迈体弱者参加丧仪活动,需有特殊照顾而提出的特殊消费,如租用轮椅、雇请帮工等。
目前,社会殡葬消费出现诸多不合理的铺张浪费现象,基于此类现象无益于“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应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的潮流。殡葬消费应该提倡“文明消费”,即提倡合理消费、绿色消费、节约资源、生态保护、美化环境、内涵开发等丰富的内容。具体来说有以下内容:
一是殡葬消费多样化。如在丧属在选择音乐曲目时,不再用传统的哀乐,而彩先创作或表演过的乐曲,或者先人生前喜爱的曲目,表达对先人的追思。有的丧属要求将先人的生平录像连同告别仪式一起剪辑成新的光盘等等。随着供求双方的互动效应,一定会产生许多新的服务项目,为多样化增色添彩。
二是殡葬消费的多层次化。一方面对那些困难户有优惠政策甚至免费办丧,另一方面,又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引导消费,让消费具有高、中、低档不同的层次。如有的丧属选用鲜花,为什么一定要硬塞给他纸、绢花呢?鲜花价格虽高,但丧属更看重鲜花的真诚和芳香,一定要扭转“殡葬高消费是极大的浪费”的错误观点,需求上升规律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正由于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的高消费,才解决了一些人的就业问题。
三是殡葬消费个性化。根据家庭性质注意区分一般家庭、富裕家庭、官员家庭和事故家庭,便于引导个性化消费,这需要实行殡葬服务的个性化全程跟踪管理。
殡葬服务的文化概念
所谓服务,就必须包含服务主体和服务客体两个行为人。即服务主体代替服务客体需要做的事。从组织行为角度来说,服务主体和服务客体均可以小至个人,大至群体。由于我国正处于转型阶段,各行业竞争紧张,人与人关系日异淡化,许多原本由家族操作的婚丧嫁娶活动渐渐突破以往旧的操作形式,逐渐由专门的服务部门取而代之也就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于是,形成了一批专事殡葬服务的组织,殡葬服务部门渐而成长为群众之必须。而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殡葬服务的规模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从殡葬服务的发展历程来看,我们不难发现,殡葬服务的最初起步时期,它所处的位置比较明显的功能是“体力替代和缓和气氛”,其中的体力替代可以通俗地理解为遗体处理活动。随着殡葬服务的深入,随着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日异提高,对文化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殡葬活动中的丧葬礼仪更加注重文化内涵,体现家族特色,不包含技能、知识的单纯体力替代逐渐无法适应群众对丧葬礼仪的需求,因而迫切需要有一大批理解殡葬文化、有一定殡葬技术能力,富有殡葬职业智慧的人才,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明显摆在我们面前。如果我们仍然无视这个问题,就有可能失去机遇,丧失把握殡葬转型的主导权。即使在未来,殡葬服务领域的市场份额多么巨大,殡葬部门都无法得到强劲提高。
作为服务行业的一种,殡葬服务明显区别于其它服务部门的特征,就在于服务对象中包含的逝者以及与逝者联系的各种内容的综合。正是这个差别,殡葬服务与商业服务、社区服务、保险服务等服务品种存在明显界限。而其中逝者的遗体运输、搬运、火化操作、骨灰装盒、入墓安葬是这项服务的主要内容,虽说这些步骤均是具体操作流程,但深入研究分析,每项技术操作都具有其一定内涵的文化特征,不能理解这些特征,也就无法理解殡葬服务的实质其实是一种文化服务。
逝者作为一类特殊的服务对象,要求殡葬服务无论从社会角度出发,还是从“以人为本”原则考虑,以维护逝者权利为最高目标,始终做到“逝者安息”。这就决定了殡葬服务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不能千人一面,表情生硬,机械处理。在遗体运输过程中讲究匀速、平稳,车身摆动幅度小,拐弯转角不急用缓,遗体搬运要做到上下起伏小,动作用力适中,员工表情温和,注意保持整体步骤协调,步伐中速,遗体装殓必须仔细,动作声音小,多主动征求丧属意见,不擅自主张关键细节等等,处处都要体现出把“善待死者,追求圆满”,让两个世界的人都满意作为主要服务理念,体现殡葬服务中的人文精神与温情境界。
历史是由人民创造的,因此每一个人的死亡,都是对一段历史的记载,保存传承的过程。对于逝者遗体的处理,是每个逝者人生历史中的“生、老、病、死”的最后一个重要片段。因引,不断走向文明的人类借助殡葬这一重要环节行礼仪,从重形式,到重视内容,重视内容,重视理念,一步一步逐渐丰富和完善,表达着对死亡的尊重,对人类的死亡赋予了极高的文化特征。
因此可以综合,对逝者遗体处理中的文化特征,日异突出显现,表明了殡葬活动作为一条联系生者与逝者的纽带,其文化活动内涵极具丰富,其不断寻求品位高雅,格调清新,也已经从惊讶成为合乎,它表明了如今的殡葬服务中的“体力替代”的劳务性质不能满足群众需要,文化品质才是这项活动的历史使命。
研究殡葬文化的意义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有璀璨的文化和优良的传统。殡葬文化源远流长,数万年前就有了一定的丧葬形式,相应也就产生了殡葬文化。殡葬文化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一个分支,是生者为死者而建立、形成、发展起来的文化,是礼仪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反映并受制于社会总文化。比如中国古代殡葬文化就受制于以儒家文化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先进的殡葬文化,也就是现代殡葬新文化,应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
研究和发展殡葬文化有利于为推进殡葬改革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我们国家的殡葬文化长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由于人们对图腾的崇拜,对死人的崇拜,发展到对死人的畏惧,沿着这条线发展到“厚葬薄养”的传统习俗。我们要用一种先进的殡葬文化来引导人、教育人,创造一个好的氛围,来减少殡葬改革的阻力。
研究发展殡葬文化有利于殡仪服务水平的提高。要使各项殡葬工作卓有成效、富有创新,离不开殡葬文化作底蕴。注重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增加了文化内涵,也就注重了殡葬文化,就加快了事业的发展。不论是硬件的建设还是软件的发展,都有文化在支撑,如殡仪馆建筑设计,其格局,包括内部景观的设计,只有创造了文化的氛围,才能缓解了人们的悲痛情绪,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如果我们能够重新认识殡葬文化,并赋予现代殡葬新文化,那么我们的殡葬文化建设将会有所创新。对殡葬历史文化的回眸(或反思),目的是为了推进殡葬文化建设和发展。殡葬文化是一种古今中外的“融合物”,还没有形成新质,而这种新质的形成,是需要创新的。没有文化流通和交汇,就不能博采众长,创新就不能在众长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创新的含量也不会高,甚至出现重复别人已经创新过的东西,这是智力劳动或者说文化劳动的浪费。
殡葬文化作为大文化的组成部分,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是“唯心主义惟一占上风”的一个文化领域,迷信的、封建的,还有腐朽的东西,在民间流行的殡葬活动中还相当严重地存在。殡葬服饰文化、公墓文化、殡仪馆建筑文化、殡葬技术和设备中的文化等等,内容非常丰富,这些新的学科分支可以建立起来,并形成殡葬文化学的学科群。
殡葬文化是区分其它行业文化和企业文化的具有特质性的文化。如公墓文化是殡葬文化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是殡葬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墓的一个景点与墓统一起来,墓就是景,景就是墓。景是陵园的基础设施,但将基础设施与墓有机地事例在一起,有妙不可言之感。所的有墓地都应该成为一景。根据系统的观点,每个墓地的个性化,又要与整个公墓的文化风格相一致。在追求墓地个性化,提高其文化含量时,如果破坏了整个公墓的文化风格,则在整体上降低了文化含量,这也是得不偿失的。我们要用科学的态度去认真研究、兼收并蓄、互相融合、改革创新、探索推出更适合时代的更加文明的殡葬礼仪和殡葬方式,贴近大众、服务大众、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研究殡葬文化。
要研究眼下植根于民众中的殡葬文化的哲学信仰,建设现代殡葬文化,必须在最高层次的哲学理念上作根本的改变。这种改变有时比政治信仰的改变还要困难,需要的时间还要漫长。殡葬文化建设必须抛弃“灵魂不死”的理念,而代之以“更生文化”。生是相对于死而言的,人活着是一种生的状态,人死是“更生”状态。传统殡葬文化基于“灵魂不死”的哲学理论,现代殡葬文化则倡导“精神更生”。殡葬文化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必须努力寻求能尽快被广大群众接受的又具科学的哲学理念的概括方式。人的一生,从社会学角度来说,就是人的不断社会化的一生。所谓社会化,就是接受社会文化的过程。作为现代殡葬文化,不是对逝者留下的文化财富简单地重复和再现,更不是一般的收藏和保存,而是进一步的提升、升华、实现其“更生”。现代科学技术为以“精神更生”为基础的殡葬文化提供了技术手段。网上公墓就是一种可供“精神更生”的殡葬文化形式,无须到墓地,就可以在家里上网进行扫墓并与逝者对话,这也是“精神更生”的体现。用“精神更生”的理念去改造传统殡葬仪式,则需要大家来研究和不断创造。
(作者单位:龙岩市新罗区殡葬管理所)